中科江南(30115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召开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可不受限[5]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8] 会议记录 - 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由证券法务部保存[10] 其他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10][11] - 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