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0021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自规定日期起1年内不得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并向董事会报告[8]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先行审阅季度、中期及年度财报[8] - 就外聘审计师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提建议,批准薪酬及聘用条款[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议通过[4] - 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提前三天、常规提前五天通知[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包括履职和会议召开情况[13] - 执行任务可聘独立咨询顾问,费用公司承担[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不迟于次日通报董事会[20]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可能回避表决[23]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24] 规则相关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6] - 规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6]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