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重大资产变动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7] 股东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大[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9] 财务变动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1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11]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11]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实施[4] - 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人员获悉内幕信息应报告董秘[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1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和备忘录[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信息报送与违规处理 - 公司向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或年报披露时间[20]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将处分,结果2个工作日内报监管部门[24]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属于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