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0月获批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06146955元,总股本为1806146955股普通股[10][15]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芜湖恒鑫铜业集团等5家发起人发行股份,占比分别为51.76%、7.96%、3.74%、2.55%、2.41%[14][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0]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0]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会议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0] 投票与决议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5人[58] -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年度预算[59] 董事任职规定 - 因特定犯罪等情况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1]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62]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7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7] 交易审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7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5] - 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高于注册资本的10%等[97] 审计与财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04] - 聘用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3][11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7]
鑫科材料(600255) -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