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相关会议 - 2025年3月27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7]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1年及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7] 激励计划时间与比例 - 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月10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1月9日届满[10] - 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50%[10] 业绩考核目标与达成情况 - 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24年营收目标不低于24.71亿元,2025年不低于32.32亿元[14] - 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5.41亿元,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15] - 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净利润目标值2.27亿元、触发值2.02亿元,未达成则回购注销956,710股[23][24] - 富利新材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5.13亿元,未达2023年激励计划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32]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23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分别不低于5.19亿元、9.00亿元、11.76亿元[35] 激励对象考核与解除限售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A、B、C、D、E五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0%,本次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满足条件,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6] 利润分配 - 2024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17] 回购价格与数量 - 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为8.43元/股[20] - 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为7.46元/股[21] - 2021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1,790股[27] - 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000股[34] 回购价格规则 - 2021年激励计划不同回购注销情形对应不同回购价格,主要为8.43元/股或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8] - 因富利新材业绩未达成及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回购价格为7.46元/股[36] - 激励对象被动离职,回购价格为7.4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36] 回购资金来源 -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29,37]
福莱新材(605488) -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