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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中创物流中创物流(SH:603967)2024-11-22 15:37

子公司管理规定 - 控股子公司含独资全资或持股超50%可实际控制子公司[3] - 场站版块子公司固资购置超5万需经执委会批准[20] - 货运版块子公司固资购置超1万需经执委会批准[21] - 子公司年度用人计划需获执委会事前批准[7] - 子公司高管薪酬须经执委会审批[8] - 子公司预算考核指标与月度奖金发放由执委会审核[12]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6] - 子公司再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等批准[19] - 子公司重大保险事项需经执委会批准[21] - 子公司关联交易遵守制度并报证券部[21] - 子公司内幕信息人员不得擅自泄露信息[25] - 子公司董监高会议决议及文件两日内报董秘[25] - 子公司向内控文件资料报证券部并及时更新[25] - 子公司在建及对外投资项目定期报进度及达产达效情况[25]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董事会并报批[25] - 重大事项标准参照公司内部报告制度[27] - 子公司重大事件通知董秘披露[27]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控股子公司与分公司[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