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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30032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03修订
海达股份海达股份(SZ:300320)2025-03-28 19:50

股份转让规定 - 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事、监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监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4] - 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二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17] - 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17] 买卖限制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3]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管理与监督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定期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7] - 相关人员出现特定情况,董事会应披露违规买卖情况、补救措施等内容[17]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和法规教育培训[20]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