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300570)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3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6]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8] 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并报告[14] - 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5] 年报相关 - 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1] - 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22] - 进场前沟通审计计划,进场后关注进程[28][29] - 审计完成先提交审核再交董事会[30] - 重点关注改聘事务所情形,原则上不得改聘[3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委员及相关人员年报期间保密[3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年报工作[23] - 制度依国家法律,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5][26][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