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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
300741华宝股份(300741)2025-03-28 20: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核准首次发行6159万股,3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1,588万元[5] - 公司营业期限为1996年6月27日至2037年6月26日[6] 股权结构 - 截至2016年4月30日,原公司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1,569,725,203元,按1:0.3185比例折股[14] - 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本为50,000万元,等分成50,000万股[14] - 整体变更时,华烽国际持股499,500,000股,占比99.90%;上海香悦持股500,000股,占比0.10%[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61,58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5] - 董事等在上市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股;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2]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决定[38]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股东大会审议[42]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54]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7]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15日前通知[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8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2]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5]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行为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4][125] 高级管理人员与监事 -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132]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47]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两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15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1]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74][17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5][186][18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