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68808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震)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判定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者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