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1月24日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4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75,774,437元[11]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74,388,800股[18] - 公司向发起人发行49,977,036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67.18%[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975,774,43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因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董高或监事会提起诉讼[29]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2/3或法定最低人数、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45]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5]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75]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9]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领域经验[7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86] - 董事长、副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86]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0]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93] - 代表公司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不受通知时间限制[93]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4] -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10] - 以后各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110]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114] - 定期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116] 财务与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3]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3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37]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42]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4][14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9]
神州信息(000555)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