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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300852) -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
四会富仕四会富仕(SZ:300852)2025-03-28 22: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获批发行141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245.0047万元,股份总数为14245.0047万股[7][13] 股份认购情况 - 四会市明诚贸易有限公司认购2235.96万股,占总股本52.6502%[14] - 四会天诚同创投资合伙企业认购605万股,占总股本14.2460%[14] - 四会市一鸣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49.9万股,占总股本12.9485%[14] - 各发起人的认购股份数合计4246.82万股,占比100%[14]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因特定原因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特定提案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7]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75]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提前10日通知[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8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10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出,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102]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8]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5]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报刊上公告[115]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报纸公告[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