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业绩总结 - 审计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1] - 公司在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14] 数据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9.83%[1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9.72%[18] - 公司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5900.0000万元[35] 未来展望 - 下一年度公司将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30] 其他信息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22] -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2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潜在错报定量标准为3000万元以上[2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潜在错报定量标准为300 - 3000万元[2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相关财务损失和人员伤亡标准[27] - 公司主体需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