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弘信电子(300657)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
弘信电子弘信电子(SZ:300657)2025-03-30 15: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26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8255.5756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48255.5756万股,均为普通股[12]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3] 股东与股权 - 公司成立时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166.7220万股,持股比例40.5990%[12] - 公司成立时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945.3990万股,持股比例12.1205%[12] - 公司成立时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72.3286万股,持股比例11.1837%[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7种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6]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1]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3]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2]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6] 监事与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1][112] - 监事任期每届3年,连选可连任[11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4]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22][123]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0][131]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3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3][144][14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0]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53]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方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56] - 出现《公司法》等法规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