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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宇信科技宇信科技(SZ:300674)2025-03-30 15:5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 股东会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等内容[15]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8][41] 决议相关 - 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特别决议通过条件[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重大事项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27]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新提案[28]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特殊情况可调整[3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公司股东会决议出现未开会等情形不成立[33] - 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失效[3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