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董秘办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内幕信息范围 - 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等属内幕信息[5] - 主要资产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份股东相关人员等[8] 信息登记与备案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填写登记表并由知情人确认[10] - 相关主体应填写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公司做好登记汇总[11] - 公司特定情形下,各部门、子公司应确定知情人名单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1]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13][19][20] - 董事会按情节对责任人给予处分[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利用信息买卖股票或谋利[15] - 公司应控制知悉范围,指定专人保管重大信息文件[15] - 控股股东决策后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发布事项需通过保密审查[16] - 内幕信息载体需作标志,其制作等环节应授权并记录[16] - 对外报送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会办公室是法定披露机构[16] - 向相关部门报送需保密传递,禁止非加密在网络传递[17] - 向知情人提供信息前应签保密协议并告知规定[17]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应在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