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002266) -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违规情况 - 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两份警示函[1] - 叶标未及时告知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交易认定及披露不准确[1][4] - 董事长孙毅等4人对违法事项负主要责任[5] 后续处理 - 公司及相关人员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2][5] - 不服措施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2][5] 应对措施 - 加强人员法规学习,提高运作和披露质量[6] - 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6]
违规情况 - 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两份警示函[1] - 叶标未及时告知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交易认定及披露不准确[1][4] - 董事长孙毅等4人对违法事项负主要责任[5] 后续处理 - 公司及相关人员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2][5] - 不服措施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2][5] 应对措施 - 加强人员法规学习,提高运作和披露质量[6] - 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