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原则[3][80][82] 披露内容 - 公开披露信息至少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8] - 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化情况需披露[8] 招股说明书相关 - 编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核准后发行前公告[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稿应预先披露[13] - 发行申请核准后至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需说明并修改或补充公告[14] 上市公告书相关 -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编制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20] - 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20] - 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20] 业绩预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8] 重大资产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3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5][71] - 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形需审计[25]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25] 募集资金审核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27] 利润分配 - 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孰低原则确定比例[28] 业绩修正 - 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9] 业绩下滑或亏损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应披露原因及改善措施[39] 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 - 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及时披露[3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9]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30%应立即披露[40]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45] 特定对象沟通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0]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2个工作日内回复[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采访和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52] - 董事会秘书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和调研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52] 信息问询 - 建立向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信息问询制度[54] - 董事会秘书问询信息范围包括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计划等情况[54] -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问询[54] 责任人与机构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59]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59]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秘书送达审阅、董事长召集审议等程序[68]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信息报告、初步判断、董事会审议、制作签发等程序[69] 文件资料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等[72][73] - 保存年限无明确规定时最短不少于五年[76] 保密义务 - 董事等接触未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7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批准后生效[84][85]
耐普矿机(30081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