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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 -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00818耐普矿机(300818)2025-04-02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1月17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万股,2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772,604元[7]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8,772,604股,均为普通股[16] - 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5] 股权结构 - 发起人郑昊持股3635万股,持股比例69.23%;蔡飞持股400万股,持股比例7.62%;曲治国持股400万股,持股比例7.62%等[15] - 发起人以原江西耐普实业有限公司截止2011年2月28日的净资产出资[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出席股东会并行使相关权利[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 重大交易审议标准 - 重大交易需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方面[37]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的,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38]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3]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10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2]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无重大事项,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2]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