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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300818耐普矿机(300818)2025-04-02 17: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交易(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交易(担保除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审计报告[1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资助或委托理财[20] - 为关联人或5%以下股东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回避表决[18][19] 其他规定 - 重大关联交易(除担保外)应聘请中介评估审计,可聘独立财务顾问[21] - 未获事前批准关联交易60日内履行程序[27] - 委托理财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 - 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3]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履行[23] - 特定人员及时告知关联人情况[24][25] - 5%以上股东申报关联方变更,独立董事季度查阅资金往来[27]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董事会秘书保管10年[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