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600403)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4] - 变更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6] - 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追溯调整[7] - 变更不会对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4] - 变更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6] - 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追溯调整[7] - 变更不会对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