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17] - 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22]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22] 制度建设 - 公司董事会下设3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审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6]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等内控制度规范内部信息传递[8]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设置专职人员管理[11] - 公司制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分离不相容岗位[11][12] - 公司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投资[12] - 公司制定《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评价期无违规担保和大股东占资情况[14]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14] 业务流程 - 公司销售合同签订和执行按既定流程和程序,收款按约定条件[9] - 公司采购业务由各部门协同,采购与付款控制无重大漏洞[10] - 公司建立严格生产管理制度,协同部门配合生产[10] - 公司制定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控制成本[10] - 产成品保管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财务部月末成本核算[10] 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资产总额的0.6%、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5%[17][1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产总额的0.6%、经营收入总额的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5%[1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0.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3%[1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损失金额标准为≥1000万元[2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损失金额标准为500万元≤损失金额<1000万元[2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损失金额标准为<500万元[21] 未来展望 -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并强化监督检查[22]
南大光电(300346)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