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600993) - 马应龙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独立董事梅之南等4人独立性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1日[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独立董事梅之南等4人独立性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1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