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7] 回购决议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8] 股东权利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0][32]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9][30]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争议处理 - 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决议[40]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2]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42]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42] - 情节严重时,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42]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45]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6]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