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1450万股新股,11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99,932.2117万元[8]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3366.13万股[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99,932.2117万股[24] - 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因减资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3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41] 担保与股东会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须股东会审议[54]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11] - 董事会就特定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其余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3]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5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15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者的10%[164]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181]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90]
*ST东园(002310)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