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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3001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晨光生物晨光生物(SZ:300138)2025-04-07 20:3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7][8]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9]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23]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符合要求的临时提案后,应在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开始于当日上午9:15,结束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特殊事项决议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除董监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其他规定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对除董监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0]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3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予以停牌[40]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深交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40]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深交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41] - 上市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43] - 规则所称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43]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3]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监事会事项由监事会组织实施[4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需董事会提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