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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 - 宏润建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宏润建设宏润建设(SZ:002062)2025-04-08 18:32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股票来源为受让控股股东55,187,637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5.01%[7]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5,000万元,份额总数上限为25,000万份[7] - 转让价格为4.53元/股,转让总金额为249,999,995.61元[7] 时间安排 - 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9] - 存续期为36个月,存续期满前2个月可申请展期[10] 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终止情形包括存续期届满未展期、锁定期满资产为货币性资产等[13] 融资与资产 - 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参与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14] - 资产包括公司股票权益、现金存款及应计利息等,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15] 权益规定 - 存续期内,持有人权益不得退出、担保、偿债或擅自转让[16] - 锁定期内不得分配权益,期满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方式[16] - 锁定期内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新股份一并锁定[16] - 存续期内公司派息,现金股利不分配[16] - 不再具备参与资格,公司有权取消资格并强制转让权益[16] - 持有人职务变更等情况,权益不作变更[17] 清算与保障 - 期满或提前终止,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资产[17] - 控股股东宏润控股为员工提供本金兜底和年化10%(单利)收益保障[18]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28] - 召开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9][30] - 持有人会议表决,普通议案需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通过,存续期限延长及变更需2/3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通过[31][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32] - 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1/2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32] 管理委员会 - 持有人会议选出3名持有人组成管理委员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计划份额占总份额10%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33] - 持有人每1元计划份额对单个委员候选人有1票表决权[34] - 设主任1人,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为存续期[36] - 会议由主任召集,提前3日书面通知,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6] - 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37] 其他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启动、实施、终止等[38] - 拟参与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等,相关人员放弃提案权和表决权[39]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4月6日生效,至终止并清算完毕之日失效[41] - 实施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41] -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41] - 办法中的“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41]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另行协商解决[41] - 管理委员会会议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该次会议投票权[38]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议程等内容[38] - 相关审议事项时,参与的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