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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天钛业(68875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天钛业金天钛业(SH:688750)2025-04-09 19: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5]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董事、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1]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可采用快捷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1][25] 会议举行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6] 决策程序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31] - 决策程序违规,利害关系人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董事会提出撤销[3] 表决方式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作决议时为签字[37] 决议生效与通报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未经合法程序不得修改或变更[20] - 委员或指定人员应于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1] 文件保存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21] 会议规则 - 审议议题可自由发言,但不得使用不当语言,主持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33] - 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34] - 可召集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但非委员对议案无表决权[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