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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傲化学(603360)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百傲化学百傲化学(SH:603360)2025-04-09 19: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 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有多项资产、金额、利润等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5] - 多方提议时,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7] - 变更定期会议时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9]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收购需三分之二以上[20] - 每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21]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24]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24]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条件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5]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2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7]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27]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27]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8] - 需股东大会批准的批准后实施,无需的由总经理落实汇报[30]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3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