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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SH:601518)2025-04-10 20:04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法规部申请、党委会前置研究等多环节决定[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法规部负责日常工作[5] - 程序包括编制文件、确定标准等,聘期一年可续聘[7]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8]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费用与聘期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并报送[11]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不超10年[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12]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4]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对年审会计师评价,否定意见建议改聘[14]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确需改聘需多环节决议[15] - 出现九种情形应改聘,主动终止按程序改聘[1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信息披露 - 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19]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变更需披露情况[19]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 妥善保存选聘文件资料至少10年[19] - 选聘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1] - 发现违规造成后果报告董事会,责任人担责[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