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672.75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987.75万元,股份总数为3987.75万股[6][12] - 2021年1月23日20位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3232.8997万股[11][12]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特定股东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21] 股东与股东大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须股东大会审议[3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须股东大会审议[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类交易事项须股东大会决议[33]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3] -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交易[76]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7] 高管与财务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8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2]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84] 监事与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提前10日通知[91]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5]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7]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5][10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2][113]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24]
林泰新材(920106)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