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核准首次发行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269,200元[8]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9405万股,股本总额9405万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258,269,2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浙江越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617.8550万股,持股比例49.10%[12] - 孙剑华持股3103.6500万股,持股比例33.00%[12] - 孙建萍和孙文娟均持股470.250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5.00%[12] - 王伟良持股197.5050万股,持股比例2.10%[12] - 韩明海和王君垚均持股188.100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2.00%[12] - 单生良持股169.2900万股,持股比例1.80%[13]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3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不包含本数),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9][5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拟选举或变更人数[53][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拟选举或变更人数[53]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决议视普通或特别决议,须由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53]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1] -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提名需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相关意图及候选人简历[52][54] -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55]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56] - 股东大会表决前推举至少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5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66] - 一年内对外投资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董事会通过后执行;超50%需报股东大会审议[7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30%,董事会通过后执行;超30%需报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和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低于300万元或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生效[71]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在300 - 3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董事会批准后生效[72]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7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3] - 一年内融资借款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董事会通过后执行;超50%需报股东大会审议[73] - 一个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累计超200 - 5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超500万元需报股东大会审议[7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91]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95] - 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96] -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未分配利润为正、盈利、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生产经营,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96]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9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9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98]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需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9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2][113]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2][11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6] - 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17] - 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17]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121]
越剑智能(603095)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