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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飞南资源飞南资源(SZ:301500)2024-12-04 16:3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4001万股,9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2,100,778元[5] - 孙雁军和何雪娟各认购40,000,000股,出资比例均为40%[11][12] 股份限制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0] -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就董高监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向法院诉讼[25]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6]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 董事会与会议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6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6] 监事会与会议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75]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76]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9]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1]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8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98]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98] 章程相关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8]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