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友科技(301557) -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邮编:310016 传真: 0571-88362156 电话:0571-88362156 l 3.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G0003 号 致: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