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非担保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非担保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非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15] 交易协议与定价 - 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9]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20][21] - 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时,需披露定价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2] 信息披露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公告包含多方面内容[24][25] - 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不同类型有不同披露要求[25]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数量多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并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提交[2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期满续签或期限超三年,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9][30] 特殊情况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31] - 拟披露的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2] 职责与生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4] - 审计委员会应确认关联人名单并向董事会报告[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7]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39]
天德钰(68825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