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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30057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中旗股份中旗股份(SZ:300575)2025-04-11 21: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3年8月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吴耀军[12] - 2016年12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835万股A股,每股面值1元[10] -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46475.64万人民币[11]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3月28日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3][14] - 2025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32人[2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6475.64万股的3.12%[24] - 首次授予12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9%,约占拟授予总额的86.21%[24] - 预留授予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3%,约占拟授予总额的13.79%[24]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24]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2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8] - 首次授予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在12个月内确认[29] - 30%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30%为24个月、40%为36个月[31]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4]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4]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4]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08元[3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2.99元)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3.08元)中的较高者[37] -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42] -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10%或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42] -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21%或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25%;第三次解除限售期,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33%或净利润增长不低于238%[43]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优秀100%、一般85%、合格70%、不合格0%[44] - 激励计划需摊销的总费用为4060万元[59] - 2025年预计会计成本为902.22万元[59] - 2026年预计会计成本为1353.33万元[59] - 2027年预计会计成本为1353.33万元[59] - 2028年预计会计成本为451.11万元[59] 计划调整与实施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Q=Q0×(1+n)[46]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Q=Q0×P1×(1+n)÷(P1+P2×n)[47]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Q=Q0×n[48]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需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64]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7]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相应股票[73]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73]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8]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但享有分红权等[79]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应扣除已享有的现金分红[80] - 激励对象因计划获得的收益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81] - 若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全部利益[81]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83]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公司合并、分立仍存续,激励计划正常实施[85]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或下属公司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86]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获授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86] - 激励对象因违规等导致职务变更或被解除关系,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86] - 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一般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91] -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需对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92] - 计划公告日至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相关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96]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董事会调整后应及时公告[97] - 公司实施回购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经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98] 计划审议流程 - 2025年4月7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 - 2025年4月1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2][103]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06]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决议和草案等[106][11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106] - 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06]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6]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等程序[107]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48人[11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114]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董事会表决无关联董事回避情况[117] - 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条件[118] - 《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118] - 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118] -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118] - 公司已履行本激励计划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履行后续义务[118] - 公司未对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18] - 本激励计划无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违反法规[118] - 本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不含董事,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118] - 本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