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情况 - 公司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2024年度)会议,11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2] 投资决策 - 新增土地公开市场竞买开发类投资,京津冀等区域单个项目土地投资额不超70亿,其他省会等城市不超50亿,其他地区不超20亿[10] - 新增收并购开发类投资,京津冀等区域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70亿,其他省会等城市不超50亿,其他地区不超30亿[10] - 带资代建类事项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15亿[10] - 投资额度内单个项目不超5亿的股权投资事项由经营层审批[10] - 与集团或单一客户业务与存量业务余额合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9%由经营层审批[10] - 新增其他类投资事项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经营层审批[11] -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收益产品季度末余额不超50亿由经营层审批[12] 其他审批 - 单项对外捐赠支出不超30万且年度累计不超50万由经营层审批[19] 议案表决 - 《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等授权事项的议案》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23] - 《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25] - 《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1票同意[2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1票同意[27][28] - 《公司估值提升计划》11票同意[29]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11票同意[30] -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1票同意[32] 报告听取与通报 - 董事会听取《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1] - 董事会听取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31] - 董事会通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31] - 董事会通报《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31]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2024年度)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