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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英思特英思特(SZ:301622)2025-04-14 17:15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重大缺陷[3] - 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4]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内审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5] 纳入评价范围 - 主要单位包括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7] - 纳入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100%[8] - 纳入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报表营收总额之比为100%[8] 制度建设 - 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职责[10] - 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11] - 实施《内控实施细则 - 人力资源》等规定[12]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划分等级[39]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划分等级[41] 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43]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