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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英思特英思特(SZ:301622)2025-04-14 17:15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12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2898.29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11593.188万元,股份总数115931880股,每股面值1元[7][12]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周保平、费卫民等7人于2016年5月25日出资,持股比例分别为37.02%、30.00%等[11][12] 公司治理规则 - 董事等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6][37]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9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2]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0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