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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英思特英思特(SZ:301622)2025-04-14 17:15

审计相关 - 审计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2日[7] 内控责任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内控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一定风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