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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密控股中密控股(SZ:300470)2025-04-14 17:30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注销209,540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2] - 注销后总股本由208,171,277股变更为207,961,737股[2] - 注销后注册资本由208,171,277元变更为207,961,737元[2] 章程修订 - 原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0,817.1277万元,修订后为207,961,737元[5] - 原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208,171,277股,修订后为207,961,737股[6] 财务资助与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6]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7]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诉讼请求权[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12]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13][1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重大事项审批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需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2]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需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1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0] - 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26]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3] -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1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