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职权 - 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四个月内召开[9]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表决与决议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 议案获规定票数形成决议,次日通报董事会[1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保留至影响消失[16] - 记录包含会议信息、委员发言要点等[16][17] 决议实施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跟踪,违规可要求纠正[17] - 有关人员不采纳意见,向董事会汇报处理[17] 保密与细则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