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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600217中再资环(600217)2025-04-14 21:33

委员会基本信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4月1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5] 选举与职责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7] 会议与决议 -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确保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时通知时间不受限[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薪酬实施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8]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抵触时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