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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300967)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晓鸣股份晓鸣股份(SZ:300967)2025-04-15 21: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00.00万股,4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56.8073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756.8073万股,普通股18756.8073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18]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16] - 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7] 股东信息 - 公司发起人魏晓明持股447.5万股,持股比例89.5%[17] - 公司发起人杜建峰持股25万股,持股比例5%[17] - 公司发起人石玉鑫持股20万股,持股比例4%[18] - 公司发起人朱万前持股5万股,持股比例1%[18] - 公司发起人吴忠红持股2.5万股,持股比例0.5%[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共同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向法院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59] 担保相关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1] -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14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6][167]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作为信息披露平台[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