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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60029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安迪苏安迪苏(SH:600299)2025-04-16 16:02

财务审计与业绩 - 毕马威对公司202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1] - 公司2022 - 2024年度政府补助发生额分别为1.47451798亿元、1.46913087亿元及1.38004793亿元[98]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1901273股,蓝星集团持股85.77%,国务院国资委为实控人[27] - 按发行上限测算,若蓝星集团和中国中化不参与认购,发行后蓝星集团持股降至65.97%[28] 发行情况 - 2024年5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公司发行不超80457.0381万股A股、募资不超30亿元[15]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特定对象,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均价80%[24][25]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26]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用于15万吨/年固体蛋氨酸等项目[22] - 功能性产品等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如功能性产品拟用17.43亿元[105]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修改1次,召开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19次、监事会13次[81][88] - 截至出具日,公司有董事9名、监事3名、总经理1名等[89]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无税务等重大行政处罚及违法行为[100][101][103] - 发行人重要境外子公司1起重大诉讼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