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25万股,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6,347,879元,股份总数为506,347,87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4]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许树根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3,355万股,占注册资本的68.82%[9] - 发起人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1,051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1.56%[9] - 发起人许志龙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245万股,占注册资本的5.03%[9] - 发起人沈云雷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16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3.36%[10] - 发起人吴厚望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6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23%[10]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9][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3]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4]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5]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5]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6]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通过[48] - 关联交易特别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48]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9]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推荐[5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50]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5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完结或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56]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8]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1人[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4] 高管与监事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80]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8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8][89]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9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1] - 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最低20%[94]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可不分利润,每年度分红一次,可中期分红[9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0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9][11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13] - 公司应在《公司法》等法规修改、公司情况变化或股东大会决定时修改章程[120]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