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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长青股份长青股份(SZ:002391)2025-04-17 19:16

公司架构与会议 - 2024年召开二次股东大会、六次董事会和六次监事会会议[7] - 公司拥有9家全资子公司[9] - 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9]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6] 制度建设 - 2024年制订《舆情管理制度》《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9]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5]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 公司建立多方面控制程序和管理制度,控制风险在可承受范围[12][15][16][17][18] - 公司产品出厂合格率保持百分之百[18] - 公司严格管理募集资金,报告期未进行高风险投资[20]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21] 缺陷标准与评价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25][26][28]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0][3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执行有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