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300414) -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 截止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制度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6] - 公司制定营销、采购等多项制度规范各环节活动[9][11][12] - 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每年制定含重要事务的年度工作计划[14] 担保决议 - 对外担保总额达特定比例、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为高资产负债率对象担保需股东大会决议[13]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利润、资产管理相关,按错报金额划分等级[15][1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