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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南奕帆江南奕帆(SZ:301023)2025-04-17 19:17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5] 制度建设 - 公司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6] - 公司制定《备用金及费用报销管理》等资金管理制度[8]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9] - 公司制定《市场开发与客户管理》等销售与收款制度[9] 财务相关 - 公司使用用友财务软件核算经营活动[9]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9] -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安全、使用合法有效,无变相改变用途及违规使用情形[11] - 2024年度公司顺利完成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信息提前泄露[13]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2%[1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1%<错报<营业收入的2%[1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1%[1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1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1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15]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8]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