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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控股(603409)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汇通控股汇通控股(SH:603409)2025-04-17 19:33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保证战略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 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本委员会会议等 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和义务除应遵守《公司法 ...